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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000元货款差点打水漂,朋友间的买卖也要留心眼

来源:江西奉公法律咨询有限公司_江西法律咨询服务_南昌法律咨询服务_江西律师事务所_南昌律师事务所  发表于:2023-07-18  作者:创始人  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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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谓人心隔肚皮,在牵扯到利益时,就算是对熟悉的“朋友”也不能全然信任,多留个心眼总是好的!东莞市的彭先生,就因为信任“朋友”而栽了跟头,惹上官司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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朋友变无赖,近70000元货款讨要无果

客户彭先生是东莞市经营五金加工厂的企业主,2016年1月,他在朋友的妻子方某那接了一宗代加工买卖,但说好的月结但对方并未实现,出于与方某丈夫的交情,彭先生也不好意思每月催讨,最后竟然被方某拖欠了近70000元没付清。

彭先生意识到情况不对,想了各种法子向对方催收欠款,对方找各种理由推脱拒付,辩称彭先生的公司是2016年3月才成立的,1、2月怎么能以公司名义接单,而且给彭先生下单“xx加工店”已经不是自己经营了,让彭先生找实际经营者要钱去。

彭先生是个不善言辞的老实人,面对方某的无赖,真是不知如何反驳,又气又急!没想到朋友间的买卖演变成这个结果,面对这个情况他既愤怒又无奈。后来,他通过朋友介绍联系到了奉公。

奉公了解大概经过后,随即指派在买卖纠纷诉讼方面经验丰富的俞律师为彭先生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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奉公律师冷静分析,直击争议焦点

听完彭先生的描述,俞律师仅沉思了片刻便理清了思路。向彭先生索取业务往来时的外发单、交货单、对账清单及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明。从这些证明上看,彭先生与方某的业务往来真实有效,欠款未付清也是板上钉钉的事实。便信心满满的反馈给陈先生说:你放心,想要胜诉并不难。

随后,俞律师问起,方某为何说彭先生的公司是3月成立的?彭先生说公司在3月份改过名称,并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。俞律师将此证明也收集起来,以便在案件审理时辩驳方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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诉讼经验丰富,奉公律师举证均被认定

很快,彭先生起诉了方某,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受理。

俞律师根据自己梳理的主要争议焦点,向法院提交了外发单、交货单、对账清单、收据、公司升级更名相关材料及双方在业务往来期间的所有微信记录,有序陈述事实经过。

法院认为,我方陈述事实与提供材料相吻合,证据充足有理有据,有力证明欠款存在事实,对我方陈述予以采信,对彭先生要求方某支付欠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的主张予以支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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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锤定音,老赖在法律面前无处可藏

最终,被告方某没有参加开庭审理,仅提交了答辩意见,但在我方提供的一系列证明面前这些辩驳理由显得苍白无力,法院很快将被告的答辩意见全数驳回并作出如下判决:
1、方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你向陈先生支付款项69732.9元及相应利息;
2、本案受理费由方某负责。
仅用不到两个月,困扰了自己一年多的欠款问题就顺利解决了,彭先生在心里长舒了一口气。奉公果然如他朋友所言,在处理买卖纠纷问题上有一手,彭先生表示,以后自己或亲友要处理类似问题,一定认准奉公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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